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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宗局个人工作总结
1、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。今年5月依据《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》(国宗局3号令)、《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》(国宗局4号令)的规定,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。
2、XX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苏州市民宗局的正确指导下,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在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定位,积极践行“三服务”即“服务科学发展、服务和谐建设、服务改善民生”的理念来创新民宗工作,收到了较好成效,民宗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3、我结合平时工作、专门走访或调研、视察等形式,深入各县(区)政协,与县(区)政协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座谈,互相交流开展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工作的情况和体会,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做好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工作的新途径、新方法,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工作上一个新台阶。 加强与党政对口部门的联系。
4、五是认真做好制止零散朝觐工作,帮助穆斯林群众按规定参加朝觐。六是积极配合政法委、公安局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打击,严防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。 组织召开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会。
5、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三项制度要求积极加以落实实践,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,规范执法程序,保证合法行政。存在的问题县民宗局在落实“三项制度”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,但仍存在诸多问题,主要为:(二)强化“三项制度”的落实。
6、关于依法审批宗教建筑建设的有关工作情况 积极协助作好宗教场所建设工作。积极配合民宗局,会同国土、乡镇、建设单位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选址、施工许可和建设管理工作,提高服务水平,为依法管理宗教事业提供基础保障。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完善宗教场所相关手续,推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。